新闻标题:湖北发文:校园暴力学生屡教不改者必要时转专门学校。
新京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获悉,所谓“专门学校”,即指曾经的“工读学校”,在满足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,对在校学生实施重点看护。
风雨揽怀 [湖北省武汉市网友]“三同意”不具强制性,对屡教不改的施暴者没有威慑力,对遏制校园欺凌没有实际意义。
WOSHI1899 [湖北省武汉市网友]湖北要出台地方法规,用法律对校园欺凌进行惩治,其他手段是纵容犯罪行为。
凤凰网管理员-- [湖北省宜昌市网友]应明确:对校园暴力学生屡教不改者,强制送专门学校!对我省的这一引领性作法叫好!但同时也有担心,一是面对学生家长的阻力,是否能够推行?二是一些所谓法律专家和社会学者势必群起攻之,湖北能否抵挡得住?
QAZWSX258137 [湖北省武汉市网友]少年犯罪也是犯罪,不应姑息纵容。
http://hb.ifeng.com/a/20170420/5593683_0.shtml
那么,全国会推广校园霸凌转专门学校重点看护吗?